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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下半年安徽宿州市灵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93人

发布时间: 2025-09-11 08:20:0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灵璧县人民政府  

【导读】2025下半年安徽宿州市灵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93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和要求,现就2025年度宿州市灵璧县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正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5年度宿州市灵璧县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3名,详见《2025年度宿州市灵璧县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招聘相关信息于2025910日起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灵璧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lingbi.gov.cn/)上统一发布(后续相关环节信息均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991日(含)之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5日9:00至9月1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报名后,9月20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9月20日17: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5、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9月21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6、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23日14: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2025年度宿州市灵璧县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笔试公开招聘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考试时间为2025年1025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报考人员可于10月22日至24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确定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于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该政策适用于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上述人员于10月25日下午15:00-17:0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3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申报加分事宜。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各增加2分。

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报考人员可登录灵璧县人民政府网,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其它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可选择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面试须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面试考官原则上实行全部考官异地交流。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可将该招聘单位当日参加同一考场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为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也可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具体确定方式在专业测试实施方案中明确。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另行公布。

八、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九、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1、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进行一次。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同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期3年)。招募岗位包含2个及以上单位的,录用后考生按总成绩排名顺序选岗(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后待遇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要求两年内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的,但未取得的人员由主管部门解除聘用合同。

十二、有关事宜

1、本次招聘工作由灵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2、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有关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灵璧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3、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6021161

考务咨询电话:0557-6023338

监督举报电话:0557-602211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910

附件:2025年度下半年宿州市灵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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