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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20名

发布时间: 2021-12-16 10:31:2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平安腾格里  

【导读】2021年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20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阿拉善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单位为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执法勤务类岗位要求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办公综合岗位要求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阿拉善盟户籍(户籍取得时间截止2021年12月14日);

5.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无残疾、无斜视、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7.应聘者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前;

8.在同等条件下(总成绩相同),执法勤务类岗位按照以下次序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机关事业单位尚在试用期内、协议期内的在编在岗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法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管理、报盟公安局备案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1.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5日—12月19日。

2.发布方式:通过“内蒙古腾格里”、“平安阿拉善”、“平安腾格里”等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9日—12月22日15:00前。

2.报名方式:通过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网址:http://www.ampta.cn,下同)线上报名。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等相关信息,经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方可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从初中填起包括起止年月、院校、专业等);入伍、工作起止时间及工作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5.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19日—12月22日18:00前。

2.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及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医疗保障局在应聘人员报名后提出初审意见,对初审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完整或未上传电子照片的不予审核。

3.《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及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4.报考人员在成功上传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交考试报名费180元/人,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交费视为放弃报考,考试缺考人员,不再退费。

5.应聘人员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提交报名信息后,登录该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6.打印准考证时间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另行通知,准考证将贯穿整个招聘环节,不得损坏、丢失。

(四)笔试

1.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可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满分100分,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笔试结束后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公示成绩 。

2.笔试时间、考场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加分条件:对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考生,在加权计算前的笔试综合成绩上加2.5分。

4.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仅提供汉语试卷,考生在答卷时需用中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笔试开考最低比例为3:1(应聘人数和聘用名额之比,下同),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报名人数开考,但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体能测评,笔试最低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并予以公布。

6.笔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民族加分)由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前款规定开考。笔试成绩和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公布。

(五)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持《准考证》、《体能测评考生承诺书》、《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分女子组和男子组,女子组测评内容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男子组测评内容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具体注意事项请参阅《体能测评考生承诺书》。

2.体能测评合格标准为:总分300分,每项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必须参加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和1000米(女800米)三项测评,其中二项测评的单项成绩均达到35分及以上为合格。对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的,取消该项成绩;对在体能测评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3.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名单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公布。

(六)资格复审

1.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

2.资格复审时间将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名单发布时进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按照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3.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登录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自行打印);

(2)政审表一份(登录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自行打印,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签字盖章);

(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且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退役军人提供民政局出具的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5)持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

(7)有从事公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材料,所提供资料以原件为准,复印件需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8)已在其他单位就业的,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七)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应聘人员面试用汉语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时,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该岗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分数线,具体最低分数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

(八)总成绩计算

1.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2.5分)×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按照优先招聘条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考试总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3.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公布。

(九)体检

体检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

(1)体检医生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体检不合格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书面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4)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十)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主要社会关系等内容,具体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内公发〔2018〕 22号)进行考察政审。应聘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递补  

在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期间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内时刻保持通讯畅通,一天内三次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递补资格。

(十二)公示与聘用

1.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按照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若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需出具承诺书;公示期满后7日内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公示期间,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自动放弃或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此次公开招聘人员不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序列,以合同形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同等学历条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新参加工作确定工资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同时,参照事业在编人员逐年调整薪级工资。

4.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3年。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要求如下:

1.参加考试人员截至考试之日14天内不得有出入境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城市旅居史。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参加审核、考试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2.参加考试时按照阿拉善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最新公告的规定执行,全程佩戴口罩、配合测试体温,报名人员经审核,符合参加考试条件的,参加考试时需提供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须携带《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3.报名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阿拉善盟和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听从考务人员、医护人员和疫情防控人员的指挥。报名人员故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或不服从相关工作人员管理的,取消考试资格。

4.如因疫情严重不能按时开展招聘工作,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都应当回避。

(二)对有下列违反本办法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本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公布,请予以关注。报考者在公开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一)简章内容及政策咨询电话:

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 0483-2212114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监督举报电话

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  0483-8640500

举报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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