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2-11-01 15:33:4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报名入口(已开通) 准考证打印
为满足湖南省新开通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湖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公务员局和湖南省公安厅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招考计划人数为360人。录用人员全部安排在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具体分配在衡阳、怀化、永州、郴州、张家界、湘西六市(州)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工作(招录计划及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其中公安类专业职位要求湖南户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至1994年11月1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被录用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实行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nrst.gov.cn)、湖南省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hnsgwyj.gov.cn)和湖南人事考试网(http://pta.hnrst.gov.cn)。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9:00至11月7日12时,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9:00至11月7日17时,网上缴费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9:00至11月8日17时。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减免考务费。属城镇家庭的凭《低保证》,属农村家庭的凭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于11月6日带上述凭证和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及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院(地址:长沙市湘府路168号湖南人才市场二楼大厅,咨询电话:0731-84688383)办理减免费用手续。
3、诚信报考。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报名须知与诚信承诺书,仔细对照职位条件,严格按照职位条件和要求选报合适的职位,如对职位条件和要求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招考单位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咨询电话0731-8406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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