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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2人

发布时间: 2025-10-16 08:40:1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荆州市人社局  

【导读】2025年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2人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留荆来荆就业创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市直荆州区、沙市区、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荆州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荆州市10家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时间节点

(一)《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1日起算。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91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41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5731日之前。20258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5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的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荆州人事考试网(http://jzrsks.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8443)进行,笔试后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gzhou.gov.cn)发布。

时间安排

1.报名202510179:00102417:00报考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202510179:00102517:00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相关资料后,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请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考生可完善信息后重新提交报名。

3.缴费确认:202510179:00102617: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考试费用10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缴费成功后请打印《报名登记表》用于资格复审。

4.打印准考证:202510309:001119:00已确认报名人员登录荆州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考生报名后,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102417:00报名系统关闭后,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可在102517:00前重报或改报。

2.考生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注册个人信息后提交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0KB以下),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

3.报名过程中如遇相关技术问题,可联系荆州市人事考试院,技术咨询电话:400-811-9816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5111日上午8:30-12:00

2.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

本次招聘笔试分为教育类和综合类设考。其中教育类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与《综合应用能力》两门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公共知识、业务素质和技能、时事政治等知识,《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师德与职业认知、教育教学核心能力和教师自主发展能力。综合类考试内容参见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的《考试大纲》(2025 年版)综合管理类(A类)

开考比例与最低合格线

为实现竞争择优,笔试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开考。报名结束后,对于达不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报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告。按照分级分类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要求此次公开招聘市直(含经开区和文旅区所属街道)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110满分300),荆州区和沙市区乡镇(街道)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100满分300),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注意事项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还将作为面试准考证,请考生注意保管。

六、资格复审

(一)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依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

(二)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告。对于无人递补,造成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一并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告。

)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一式一份)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其他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匹配的证明材料。

)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以上人员均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在材料中说明服务期情况。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面试

(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入围面试。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调整情况。

(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等形式进行。

)面试开考前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未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按零分计入,并参与排序。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对招聘岗位计划数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没有达到1:3比例的岗位,另外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八、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

1.市直高校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面向驻荆城区随军家属岗位。笔试、面试军人综合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分别按40%30%3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军人综合成绩×30%

)排名规则

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

九、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3.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其主管部门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十、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定,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备案。

十一、聘用

(一)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二、其他

(一)对公开招聘全过程予以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考生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弃权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通过扫描或拍照、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交招聘单位。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716-8278494(荆州市人社局)。

 

附件:荆州市10家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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