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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安徽省滁州定向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党政干部储备人才引进公告 30人

发布时间: 2025-03-26 08:20:5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美好滁州  

【导读】2025年安徽省滁州定向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党政干部储备人才引进公告 30人

 为进一步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储备,我市决定在安徽省2025年度定向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党政干部储备人才引进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符合《安徽省2025年度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有关资格条件,参加安徽省2025年定向选调生考试未被确定为初步人选,笔试超过55分(含55分)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不符合岗位招引条件的;

2. 被确定为安徽省2025年度定向选调生初步人选但在体检后放弃选调资格的;

3. 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 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计划及岗位

计划引进50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市属高校(学校)教师13名,市属国企员工9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引进程序

1.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人员于3月27日8:30至4月9日17:30登录滁州市人事考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s://bm.gd-pa.cn/dzsys/czks)。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条件应与所报考岗位一致。

2.资格审查

在滁州市人事考试报名平台同步进行,报考人员报名后可及时登录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引进岗位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引进计划数;开考比例最高为5:1,超过比例的,按照定向选调生笔试成绩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根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该岗位入围面试人选。低于岗位入围面试分数线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审查为不通过。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名人员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均相同且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一并通过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或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10日8: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未满5:1报考比例的岗位,在此改报环节因改报原因未达到报考岗位入围面试分数线的人员,可于4月11日8:00-11: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未满5:1报考比例的岗位。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及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引进资格。

3.笔试面试

(1) 笔试。笔试直接运用安徽省2025年定向选调生招录考试笔试成绩,按照满分100分计算。

(2) 面试。面试需携带准考证、盖章后的定向选调生报名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件。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初定于4月19日,具体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

(3)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体检考察

依次根据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日常生活、学习表现情况进行考察。同步查阅人事档案,核实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承诺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学历一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经审核同意后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否则取消引进资格。

5.公示

综合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引进对象,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6.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引进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均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共计不超过2次。

(1) 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 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 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 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聘用和待遇

1.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违反就业协议不来报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试用人员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引进。

3. 引进人才根据滁州市党政干部储备人才招引政策有关规定,享受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等政策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管理岗博士、硕士研究生按照管理7级、管理8级享受相关待遇。市属国企引进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招引企业薪酬待遇执行,比照市直事业单位引进党政干部储备人才享受相应的生活、租房、购房等补贴政策。

4. 引进人才由组织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管理培养,服务期5年(含1年试用期)。对工作表现优秀且具备条件的,优先调任公务员。


五、其他

1. 面试期间免费为考生提供食宿,并按来滁单程交通票据的2倍补助往返交通费,补助不超过火车硬席、高铁/动车二等座、飞机经济舱标准,每人合计最高1500元。

2. 本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工作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0-3044060(市委组织部),0550-3216559(市国资委)

监督举报电话:0550-3024303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办公时间使用(8:00-12:00,14:30-17:30)

考生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全程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滁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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