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0-09 08:34:0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蕲春县人民政府
(报名入口由此进,开放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15日)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推进“才聚荆楚·梦圆黄冈”计划,为蕲春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20日核准备案,中共蕲春县委组织部(下称“县委组织部”)、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县人社局”)组织县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硕士、博士研究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应的选人原则。
二、招聘引进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引进对象。国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国外知名高校同等学历人员。
(二)招聘引进数量和岗位。设置博士研究生特设岗位,博士研究生专业不限,招聘数量不限;硕士研究生岗位23个,计划招聘25人。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蕲春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引进范围: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已在蕲春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引进方式、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引进方式
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采取分类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其中:①博士研究生特设岗位实行“公开报名、考核考察、择优录用、双向选择”,不设开考和竞争比例,招聘数量不限;②硕士研究生岗位实行“按岗招聘、公开报名、考试考察、择优录用”。
(二)招聘引进程序及相关事宜
1.发布公告。在蕲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chun.gov.cn)及“蕲春网”“红蕲红”“蕲春人社”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招聘事项将在蕲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chun.gov.cn)和“蕲春人社”微信公众号一一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2.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5日17:00。报名窗口于10月15日17:00准时关闭。
(2)报名途径: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登录蕲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chun.gov.cn),点击蕲春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网上报名入口(报名链接:http://qichun.pzhl.net/),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仔细阅读《蕲春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提交报名申请,按要求和提示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含上传照片,照片规格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50kb),提交确认即可。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的各个环节,包括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初审及查询、打印准考证均通过蕲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chun.gov.cn)考试报名入口进行。报名咨询电话:0713-7225658。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应准确、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5日17:30。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引进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及时打印《蕲春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建议打印4份)。
(1)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3年10月8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2024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4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聘)用。
(3)关于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的取得时间。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资格证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以证书上填写的时间为准。
(4)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如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专业以学历证书上记载的名称为准;以没有学历证书的双学位所学专业报考的,专业以双学位证书上记载的所学专业名称为准,具体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把握,但同一单位的审核标准必须一致。
4、测试
引进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可采取面谈考核等方式进行。其他岗位根据引进人才工作总体安排和各岗位报名人数,测试可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直接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面试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测试(含面谈考核、加试笔试、面试等)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1)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博士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原则上按报名人数和引进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比例超过10:1的岗位,加试笔试,按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需要相应取消、核减引进计划,或急需紧缺岗位需要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通过蕲春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岗位调整信息。
(2)发布测试公告。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加试笔试岗位和参加笔试人员,并发布笔试公告。面试公告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测试公告在测试前至少5天发布,测试(含加试笔试、面试等)时间及相关事宜以测试公告为准。
(3)测试方式和内容。加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笔试内容按照《事业单位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综合管理类(A类)设置,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4)最低合格线。测试(包括笔试、面试、面谈考核)均设置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4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对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引进人数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5)测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加试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或未加试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重要提示。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 体检、签订诚信承诺书、考察和公示。
各岗位依考生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并按要求进行心理测试。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2)签订诚信承诺书。进入体检的考生,须签订《蕲春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不签订诚信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订承诺书后,擅自放弃聘用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按规定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3)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体检、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按测试成绩依次递补,也可取消招聘计划。
(4)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蕲春县人民政府网站和“蕲春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6.聘用和培养。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重点跟踪培养。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3年,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四、其他事宜
1.本公告中所列的内容,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以及考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规程》(2020年版)的规定执行,或者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决定并公告。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0713-8517330(中共蕲春县委组织部);0713-7308801(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蕲春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蕲春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蕲春县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蕲春县委组织部
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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