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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郴州资兴市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41人

发布时间: 2024-08-28 08:44:4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资兴市人民政府网站  

【导读】2024年湖南郴州资兴市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41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4年资兴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资兴市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卫生类)》(附件1)和《2024年资兴市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综合类)》(附件2),附件1、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ixing.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如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即在1988年8月27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报名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届、2023届、2024届高校毕业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22届、2023届、2024届高校毕业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6)报考限定资兴户籍的岗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籍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资兴市行政辖区内。

  6.岗位要求的资格、职称和工作经历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8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未取得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前的实习、见习时间等均不计算工作经历时间。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根据相关规定公务员(含参公)未满服务年限的;

  7.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与现所在机关事业单位约定试用期未满的或签署了服务年限协议且期限未满的;

  8.普通高校在读全日制学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择岗、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2.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日-9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详见《岗位信息表》。

  3.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于公告发布后自行打开资兴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175.6.250.76:9000/login.aspx),注册个人账号并登录系统,填写考生个人信息以及按要求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电子照片(大于300*215像素,jpg格式,30KB以上,不能上传生活照,照片必须清晰)。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资料仅用于后续准考证制作,报名时依然要准备资料到指定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指导目录》,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报名信息。

  (3)需咨询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的,请直接联系招聘单位。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代码为01、02、03、14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所有组织笔试的岗位设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代码为15的岗位不组织笔试,只进行面试。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9月6日公布取消或核减招聘人选计划数的岗位。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9月6日16: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兴市人社局负责业务指导。

  1.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在资兴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个人信息维护、照片维护”两个页面截图。

  (2)打印并手写签名提交《2024年资兴市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均需张贴照片。

  (3)提交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岗位要求其他资格证书、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岗位要求考生具有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需同时提供同期劳动(聘用)合同(公务员身份的需提供录用资料)、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和同期社保缴费记录。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报名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具体详情见《岗位信息表》。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9:00至9月14日18:00。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资兴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175.6.250.76:9000/login.aspx)打印准考证。特别提示:准考证个人信息有误的,请于9月13日17:00前反馈给资兴市人社局。逾期不反馈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9月15日上午。

  笔试地点、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5.本次招聘设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具体计算方法为:按照同类型试卷实际参考人员的成绩之和除以实际参考人数所得的平均分数再乘以80%(实际参考人员的成绩之和÷实际参考人数×80%),如按以上计算方法计算结果低于60分的,则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笔试成绩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布。适时在资兴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参考人员须按照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2.面试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在该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面试对象。若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若面试入围对象放弃参加面试,则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者“口述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所有面试评分均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最高分为95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对于考生拒绝回答、未能完成答题、放弃面试及面试时表现的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等情形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成员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超过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即没有形成有效竞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代码为15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⑴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⑵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资兴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要求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5.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和相关部门联审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有关单位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市直事业单位的岗位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岗位由资兴市人社局集体研究),经资兴市人社局汇总后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择岗

  打捆招聘的岗位,根据市委编委会确定的用编计划,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资兴市人社局汇总呈资兴市委编委会会议研究后,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的试用期由招聘单位按有关政策确定。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政策待遇

  (一)卫生类招聘人员按医院薪酬方案发放日常工资福利待遇外,享受人才津贴待遇:

  1.资兴市第一人民医院:

  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的,作为学科带头人培养,享受人才津贴20万元,由用人单位在5年内按月发放;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资格的,作为学科带头人培养,享受人才津贴费8万元,由用人单位在5年内按月发放。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享受人才津贴20万元,由用人单位在5年内按月发放;

  “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独立院校)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住院医师规培证的,享受人才津贴费10万元,由用人单位在5年内按月发放;

  第一学历为“双非一本”院校毕业生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住院医师规培证的,享受人才津贴费8万元,由用人单位在5年内按月发放;

  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本科二批毕业生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住院医师规培证的,享受人才津贴费5万元,由用人单位在5年内按月发放;

  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本科三批毕业生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住院医师规培证的,享受人才津贴费3.6万元,由用人单位在5年内按月发放。

  2.资兴市中医医院: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享受人才津贴10万元,由用人单位在5年内按月发放;

  “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独立院校)享受人才津贴8万元,由用人单位在5年内按月发放;

  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同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住院医师规培证的,享受人才津贴10万元,由用人单位在5年内按月发放。

  “双一流”高校及学历层次的认定。按参加高考被录取时的高等学校层次及录取批次确定。

  五、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招聘单位均不负责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2.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依次递补,但递补不超过2次,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5.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业务咨询

  招聘程序由资兴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招聘程序咨询:资兴市人社局:0735-3326358。

  2.招聘考务咨询: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七、监督与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接受资兴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 0735-3280728。

  

附件1:2024年资兴市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卫生类).xls

附件2:2024年资兴市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综合类).xls

附件3:2024年资兴市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5:工作经历证明.doc

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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