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正图教育官网。小班教学倡导者 小班成就大梦想! [登录] [注册] 正图简介|人才招聘|联系方式|网校|帮助

正图教育

主站    山东    河北    河南    江苏    山西    天津    贵州    浙江    内蒙古    青海    陕西    湖南    湖北    江西    甘肃    安徽    北京    福建    吉林    四川    宁夏    辽宁    广东   广西   上海   西藏   海南   新疆   云南   重庆   黑龙江
当前位置: 主站 » 事业单位

2017年淄博市公安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政审、体检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17 13:26:5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导读】

 2017年淄博市公安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政审、体检通知

 

按照《2017年淄博市公安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17年淄博市公安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政审、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政审、体检人员

应聘淄博市公安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进入考察政审、体检范围的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政审、体检资格。

首批考察政审、体检人员为1:1入围人员,具体人员为附件1中“1:1入围”一栏填写“是”的人员。因考察政审、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政审、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考试、考察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政审工作的组织

考察政审工作根据招聘公告的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于12月3日前完成考察政审工作,并将考察政审结果相关材料报市及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

三、体检工作的组织

体检工作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见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11月6日发布的《关于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其中,《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人员应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内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的体检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予聘用或者取消聘用的处理。

附件:2017年淄博市公安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政审、体检人员名单

2017年11月17日

Tags: 本文暂无Tags!
2015年正图公考招商加盟合作
相关推荐
    本文暂无TAG标签!
新手上路
新用户注册
免费体验
购买指南
支付账户及流程
常见问题
客服中心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