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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 2012-11-12 15:51:4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导读】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2012年潍坊青州事业单位辅导

2012年山东政法干警考试面试辅导课程

2012年潍坊昌乐事业单位辅导

山东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招考笔试辅导

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山东省笔试辅导课程

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和莱城区、高新区、雪野旅游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本、专科毕业生应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9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应在32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9日及以后出生);

(三)应聘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和莱芜市高级技工学校岗位的不限户口和生源地。博士、硕士研究生和部分招聘岗位不受户口和生源地限制。我市在岗服务或曾在我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不受户口和生源地限制。其他岗位本科及以下学历限莱芜市常住户口或莱芜生源;

(四)应聘定向招聘岗位及享受加分政策的退役大学生须符合莱发[2011]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六)具备鲁人发〔2006〕23号文件第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经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用的在岗教师、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和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9 日 9:00-11月21 日17:30

查询缴费时间:2012年11月19 日11:00-11月22日16:00

报名网址:莱芜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laiwu.gov.cn)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2年11月19 日11:00-11月22 日12:00

应聘市直事业单位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应聘各区事业单位的,由各区负责初审。各区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2年11月19 日11:00-11月22 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立即下载打印《2012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2年11月27 日-30 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不按时打印相关材料的,后果自负。

根据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次40元,特困大学生免缴考务费。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须携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于2012年11月23日(8:30-11:30;14:00-17:00)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机关办公大楼二楼206房间,文化北路001号)办理免缴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在笔试中下列人员享受加分: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 3年内(指2008、2009、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报考的,以及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莱发[2011]20号)文件规定,从我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退役第二、三年报考的,报考市直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报考区属及以下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加分项目只加最高分,不重复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可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11月26 日- 27日(8:30-11:30;14:00-17:00)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机关办公大楼二楼206房间,文化北路001号)办理加分审核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加分审核手续的,视为放弃加分。

加分审核完成后,按程序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其中,学历层次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二)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说课)范围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查。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进入面试(说课)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2012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退役大学生还要提供《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2012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上的应聘人诚信承诺事项,并在上面签名。应聘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取得面试(说课)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说课)资格。在资格审查期间,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说课)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将在莱芜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说课)。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2年12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招聘岗位按性质分为综合、教师和卫生三类。应聘综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应聘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知识,应聘卫生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知识,按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各按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

所有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均须参加所报岗位必考科目的考试,其取得的笔试成绩方可有效。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说课)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进入面试(说课)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同类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笔试(不含加分)最低分。

(二)面试(说课)

面试(说课)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教师岗位的说课主要测评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相关素质。

面试(说课)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和面试(说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加分)、面试(说课)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拟确定为体检考核人员的面试(说课)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按照有关规定,进入面试(说课)人员按每人每场次70元标准缴纳考务费,特困大学生免缴考务费。

四、体检考核

体检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同时对其资格进行再次审核。对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对公示期间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2012年莱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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