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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西原平市公开招聘教师和医务人员公告(40人)

发布时间: 2016-12-30 16:57:0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导读】2017年山西原平市公开招聘教师和医务人员公告(40人)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文件精神,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4名,其中,教师40名,医务人员14名。

一、招聘单位性质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性质、名额、岗位、资格条件等见《原平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团队合作意识。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4日至1999年1月14日期间出生)。

2、根据晋人社厅〔2016〕21号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6个,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征集地为原平市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3、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原平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间的;2014年以来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其他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截止日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考试费50元。

报名按以下顺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2017年1月10日至1月14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属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次日至2017年1月15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7年1月16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7年1月19日—1月20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350—3303270、3022139。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先笔试后面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末位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规则确定下一环节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成绩排序。

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达60分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01-36岗位为所报岗位对应专业知识, 37-45岗位为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01-36岗位面试形式为讲课,讲课题目现场抽取,考生独立备课30分钟,面对评委讲课10分钟。讲课内容为报考岗位对应学科的教材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测试内容分为若干测评要素,主要包括职业道德操守、言语表达能力、心理素质、教学组织能力、仪表仪态、职业技能技巧等。37-45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包括与拟任职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性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面试内容分为若干测评要素,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举止仪表等。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01-36岗位不达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相应招聘名额。开考前在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告。有关考生可以退费弃考,也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的规定,37-45岗位如实际报名人数不达1:1比例的,则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排序,按招聘名额1: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共同列入资格复审名单。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已就业的人员需提供由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须登录忻州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所在县(市、区)、市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部门审核盖章,并提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证书》,“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审核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薄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等岗位要求的证件和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考生名单、时间及地点于2017年1月25日登陆忻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复审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不足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到低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档案进行审查,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因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须满五年,服务期内不允许工作调动。

八、聘用审批

对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政府,报告附拟聘用人员名单,内容含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毕业院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招聘名额、岗位排名。领导签字后办理入编入职手续。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按照表格要求存档备案。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对进入考核及其以后环节或在试用期内提出放弃的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相关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是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九、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6号)精神,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对考试聘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要加强招聘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操作规定办事,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按照有关规定,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可能影响招聘结果的工作,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要加大对招聘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者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与取消考试资格、取消招聘资格的处理。

公开招聘是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关人员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职,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办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积极稳妥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本次的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0350—8222095 原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0—8223130 原平市教育科技局

0350—8223084 原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监督电话:0350—8223882 原平市监察局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原平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xls

原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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