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4-02-27 08:15:1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因部分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根据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拟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以下考生为面试人选:
请以上考生根据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4)2014年1月24日发布的《国家税务局系统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中,我省国家税务局有关要求,抓紧准备资格复审材料,按时到我局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复印件不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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